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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農業(yè)史 共有 155 個詞條內容

三、果蔬與藥材的種植

    果樹、蔬菜與藥材作為經濟作物,在北宋,明州民眾都有種植。柑橘是明州栽培的重要水果之一,文獻有所記載。梅堯臣的《明州推官鄭先輩》有“野橘霜前熟,江螯露下肥”之句,在《送馬廷評之余姚》中說“曉日魚蝦市,新霜橘柚橋。...[繼續(xù)閱讀]

寧波農業(yè)史

一、糧食、麻絲的加工

    從目前資料看,有關明州民眾對于糧食、棉絲加工的著作不多見,但零星的資料有一些。(一)糧食加工對于糧食的加工,我們從相關史料中能夠了解到。比如,稻谷經過舂、磨加工成米。慈溪人舒亶的《天童寺虎跑泉》有“供廚煮浴方成...[繼續(xù)閱讀]

寧波農業(yè)史

二、農產品的商品貿易

    農產品的不斷增加,手工業(yè)的發(fā)展促進了農副產品的貿易,茶、酒、香藥等產品作為商品在明州區(qū)域內廣泛流通。茶葉作為經濟作物,商品性很強,農村所生產的茶葉,除了少量農民消費外,主要是作為商品出售,茶葉生產成為一種商品生產...[繼續(xù)閱讀]

寧波農業(yè)史

一、主戶與客戶

    戶籍制度是北宋政府征收田賦和征發(fā)力役的主要依據。北宋政府以有無田地等重要生產資料和有無房產等主要生活資料為標準,把居民分作主戶、客戶兩大類。主戶又稱稅戶,客戶是指無田者。稅戶者有常產之人,客戶者無產而僑寓者...[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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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佃關系發(fā)展

    宋真宗天禧年間(1017—1021年)五等戶制實施之后,北宋各級政府以戶籍為依據進行田賦征收。北宋的田賦,沿襲唐代的兩稅法,是向全部主戶征收土地稅。主戶就是“有常產”的“稅戶”,主要承擔者是自耕農和半自耕農。由各州通判或判...[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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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等戶忍受著沉重不堪的封建剝削。

    北宋的田賦征收,是按照土地的好壞,大致分為上中下三等征收。這種稅則叫做“三壤法”⑥。這是北宋普遍實行的征稅規(guī)定。北宋政府向明州的主戶征收田賦,即夏稅和秋稅。明州的自耕農和半自耕農,在沉重的地租之下,生活過得十分...[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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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沉重的力役

    明州農民的力役也是沉重的。明州和余姚、寧海的主戶在北宋要承擔沉重的差役。宋代的差役,又稱職役、色役,按戶等輪差,鄉(xiāng)村主戶,有州、縣、鄉(xiāng)役三類。主要是倉庫管理、稅物運輸、衙門公事和各級官員的公私雜差等事務。①比...[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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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型水利工程的興修

    任何一項大型水利工程都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在南宋,由于北方人民大量南遷,明州(慶元)的人口增長很快。北宋末的政和六年(1116年),明州的主戶、客戶共123692戶,口數為265545,到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主戶、客戶為136072戶,口數為...[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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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渠、堰、碶、閘等水利工程的修筑

    在南宋,明州(慶元)人民還因地制宜,普遍浚治和興修塘、堰、碶、渠、閘、埭、斗門等小型水利工程。據資料記載,寶慶年間(1225-1227年),鄞縣有堰16處、閘3處、碶18處,今整理如下:表5—1 南宋鄞縣堰、碶、閘表堰它山堰、仲夏堰、西渡...[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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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塘的修筑

    明州(慶元)近海,四明的山水與海潮相接,常受海潮侵襲,堿性,不可食,不可溉田,不僅飲用水受到影響,而且農田灌溉屢遭其害,解除海潮危害已成為當務之急。從海塘的分布看,主要在余姚、慈溪、定海(鎮(zhèn)海)。這些區(qū)域唐以降盡管修筑了...[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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